新時代助學金條例
為培養大學生的創業能力,提高就業技能,配合博思教育培訓活動的有效展開,中國科技教育基金會籌集資金3億元人民幣,設立新時代助學金,專項資助近百所高校在校生及未找到工作的往屆畢業大學,專門用於參加博思教育培訓學生的學費補助,即凡是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的大學生,可返還參加博思教育的學費,返還的學費由中國科技教育基金會承擔,為了更好地使用好資助款項,特制定本條例。
資助對象
經面試合格,可參加博思教育培訓的內地在校大學生、畢業後一年內未找到工作的大學生。
資助範圍
國內國有、民辦的高等專科、高職、本科的學校、學院、大學。
資助標準
內地高校每校每年500個名額。共派發計45000個名額;通過社會派發5000個名額。學員參加博思教育培訓考試合格者,將由中國科技教育基金會返還學費。
組織機構
由中國科技教育基金會國內的代表機構負責組織,博思教育機構負責大學生的面試及課程的實施。
資助程序
●學校
組織機構對選定的學校派出專人發放有關介紹博思教育及學費派發的材料,選定的學校根據博教育的培訓安排,由專人負責組織學生的報名工作,考慮到篩選的需要,每校每期報名的人數不得少於100人,最終每期錄取50人,錄取的學生參加培訓考試合格后將獲得由中國科技教育基金會返還的學費。
●社會
已在大學畢業但一年內未找到工作的往屆大學畢業生,經博思教育培訓考試合格者,也可獲得由中國科技教育基金會返還的學費。
本條例自公佈之日起實行。由中國科技教育基金會負責解釋。
中國科技教育基金會
2009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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